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5月1日起施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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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源网讯 笔者从相关部门获悉,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进一步细化互联网广告相关经营主体责任,明确行为规范,强化监管措施,对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,助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《办法》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。

《办法》进一步明确了广告主、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、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;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,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弹出广告、开屏广告、利用智能设备发布广告等行为作出规范;细化了“软文广告”、含有链接的互联网广告、竞价排名广告、算法推荐方式发布广告、利用互联网直播发布广告、变相发布须经审查的广告等重点领域的广告监管规则;新增了广告代言人的管辖规定,为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,也为互联网广告业规范有序发展赋予了新动能。

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将对主要互联网企业开展集中宣讲,督促企业尽快熟悉新修订规章等相关规定,依据最新要求,完善内部广告审核制度规范,加强内部巡查机制协调运行,推动相关企业加强对公众号营销内容的审核把关,提高遵法守法意识和能力。 (赵晓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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